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婚姻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婚姻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婚姻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婚姻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新闻资讯 → 沧州奇葩丈母娘以死相逼力劝女儿女婿离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沧州奇葩丈母娘以死相逼力劝女儿女婿离婚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5-06-17 11:36:15
近日,黄骅法院吕桥法庭调解了一件有点特殊的离婚案件。说它特殊,是因为“闹”离婚的并非夫妻二人,而是丈母娘以死相逼,女方为难,男方无奈。

张某祖籍山东,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离异的贾某,二人一见倾心,很快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平时二人也偶尔吵架,但都是“雷阵雨”,一会儿就没事了。

今年年初,小两口又吵了一架,张某一气之下带着女儿回了娘家。贾某起初并没当回事,可是一个礼拜后依然不见妻女回来,这才慌了神,急匆匆赶到岳父家里,却不料连门都没进去。接连几天贾某都吃了闭门羹,他一时冲动砸了岳父家大门强行抱走了孩子,由此矛盾升级,女方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常见而又特殊,不仅牵扯夫妻的感情纠葛,还涉及孩子、双方家庭等因素,鉴于此种考虑,吕桥法庭坚持调解优先的路子,由人民陪审员张春华进行庭前调解。

详细了解了两人的情况之后,张春华明确了矛盾的焦点,外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实质是文化背景和脾气性格的差异,但这些并不足以影响他们的感情,小两口言谈中对彼此还是留恋的,这次矛盾说到底还是因为赌气。况且二人对孩子疼爱有加,这也很大程度上奠定了调解的基础。鉴于女方父母情绪比较激动,张春华单独安排了一间调解室,将原告与其父母暂时分开,让张某和贾某单独聊聊,把话讲开,唤起情感共鸣。随后,张春华又与二人细致沟通,针对二人的性格差异提出了具体建议,也谈了二人和孩子的未来。“你们都经历过失败的婚姻,再离婚伤害的可不止你们俩,还有孩子呢!”两人沉默了,落泪了。贾某表示愿意当面向岳父母认错,张某也坦言二人确实还有感情,可以考虑撤诉,但这件事要听父母的,需要做父母的工作。

张春华又来到张某父母跟前,还没来得及说话,原告母亲突然跪到地上,哭嚎起来:“你给他们断开吧,我求求你了!她要是不离婚,俺就撞死!”见母亲以死相逼,张某一时没了主见,调解也陷入困境。

张春华把这个难题反映给了庭长王从江。王从江通过询问张某了解到,凡家中大事母亲都会听从哥哥的意见,于是他决定采取迂回的方式再试一把。王从江找到张某的哥哥,询问他的意见,张某哥哥说自己也很矛盾,既不敢直接顶撞母亲,又不想妹妹家庭破裂。王从江在张某哥哥的犹豫中看到了希望,便让张某去争取哥哥的支持。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没过几天张某就打来了电话:“王法官,我妈妈已经同意让我们和解了,我们这个家没有散,真的谢谢你们!”

法官提醒:

婚姻不易,夫妻间难免磕磕碰碰,缘聚缘散有时只是一时冲动,这时候就需要法官细心甄别,对症下药,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坚持,就可能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0816148.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80后成当代离婚潮主力 知识层次越高离婚率越高
下一篇:父母闹离婚 女儿患上抑郁症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7003576号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