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婚姻律师法律咨询 苏州婚姻律师律师简介 苏州婚姻律师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苏州婚姻律师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新闻资讯 → 丈夫嗜赌 与妻分居五年“自动离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丈夫嗜赌 与妻分居五年“自动离婚”
苏州离婚律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4-04-08 07:11:26

本报讯(记者 李璟)不好好工作,又不照顾女儿,男子和妻子分居五年,已满法律规定的分居两年期限。近日,经法院调解,双方正式领取了离婚证。

  2003年7月,23岁的程颖(化名)与年长自己3岁的袁达(化名)登记结婚。结婚初期,两人生活还算幸福,但程颖发现丈夫原来有赌博的嗜好。

  婚后的袁达不肯好好工作,常夜不归宿,女儿出生后,他也从来不闻不问。在多次苦心相劝无果后,2009年程颖决定带着女儿与袁达分居,对方并未反对,但一直拒绝离婚。

  5年来,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程颖多次提出离婚,均遭拒绝。袁达表示,他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且认为双方分居这么多年了,等于已经自动离婚了,没必要“麻烦跑一趟”办理手续。

  但程颖却认为,她实在无力继续维持一段有名无实的婚姻。法院审查后支持了程颖的诉讼请求,今年3月底,双方经调解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离婚证。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纯介绍,《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婚姻双方当事人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未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婚姻关系不产生变更的法律效果。

——此文由苏州离婚律师(www.0816148.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苏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新婚丈夫称常遭妻子家暴 向媒体求助离婚
下一篇:2014年节假日安排发布:除夕不再作为法定假日(图)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2-2013 苏州离婚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手机:13962184736(微信) 邮箱:jin-lawyer@163.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7003576号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苏州离婚律师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离婚律师
keywords:苏州婚姻律师